股东・投资者信息
INVESTOR RELATIONS
经营信息公开政策
信息公开的标准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金融商品交易法等相关法律及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价证券上市规则等(以下简称“及时披露规则”),进行信息公开(Disclosure)。为了使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加深对本公司业务等的了解,对于不适用及时披露规则的信息,也会积极进行披露。
信息公开方法
适用及时披露规则的信息将按照该规则在TDnet(及时披露信息传达系统)上公开。对于不适用及时披露规则、但有可能影响投资判断的信息,会根据其重要性、紧急性,通过适当的方法及时予以公开。
静默期
为了防止财务信息泄漏、确保公平性,本公司将财报发布资料准备期间、财报发布日前的数周设为静默期。在此期间,本公司暂不对有关决算的评论、提问做出回答。但是,对已公开信息的咨询不受此限制。
如果在静默期内,预计业绩与预测值之间有较大出入时,会酌情公开信息。
其它
使用主页上的本公司信息搜索功能时,除了本信息公开政策外,还应阅读免责声明。